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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86章 郜于人,留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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炭尸的消灭,对我而言有一种惩恶扬善的骄傲感。

曾几何时,道人皆以消灾驱邪为己任,在如今利益熏陶的年代,这么纯粹的道人已经很少了。

我并不觉得这一次消灭炭尸自己有多大的功劳,而是觉得做这种事自己觉得很开心,甚有一种神秘大英雄的感觉。

我们这一次只是给施安柔几人打下手,这三人比我们想象中的要厉害很多。

就连原本显得本事不高的陶舫,其实也是了不得的人物!

一开始我并没有多注意陶舫,这其中少不了周璋的那番手下败将的言辞所干扰。

在今天离别的时候,我有注意到他的脚,特别是裤腿破损而露出来的脚踝。

他裤脚的破损应该是引僵尸过来的时候弄坏的,露出来关于脚踝的部分不多,但外踝骨露出来足足有我的拳头大,上面的表皮覆盖了腿毛,健康,不是疾病变大之相。

众所周知外踝骨的大小和运动锻炼有关,可是长得犹如成年人拳头大,是不可能的,因此,这和遗传有分不开的干系!

外踝骨的大小看得出来一个人的脚踝力量有多大,奔跑起来有多灵活,在相骨书籍记载中,有针对外踝骨大的一族人的记载,要是没记错的话,他们是郜于人。

所谓的郜于人,就是两千年前生活在郜于险地的汉人,族人擅于用脚,再崎岖的山路也能如履平地。

如果陶舫真的是郜于人,难怪他能够以脚力把炭尸引来这里,没有被伤害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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